联社所属各企业:

        现将《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厦经信运行〔2015〕3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抓好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各类火灾事故。

        二、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要精心组织安全员开展消防检查;定期组织对油库、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避雷等安全措施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液体使用管理的检查,落实限量、通风、严格控制火源等防火防爆措施;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落实各项消防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保障,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2015年12月28日